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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男友有多麼令人難以忘懷?

我覺得,這要看是為了什麼原因分手,

還有下一任男友什麼時候到來。

 

不論是誰先提出分手,

一定是有一方覺得痛苦已經無法忍受,

甚至寧願放棄一段關係,

這個時候,不論自己情不情願,

有沒有時間接受,

越快調整好自己的心情,

越快能走出這段「此情只待成追憶」的關係。

 

但是人家常說「愛到卡慘死」,

並不是自己有什麼罪大惡極,也沒有做出對不起對方的事,

還在自我陶醉的時候,卻突然被強迫面對中止親密關係,

就算是聖人,應該也沒辦法馬上接受吧!

很多人,會馬上找下一任男友來填補心裡的空虛,

而沒辦法這麼做的人,

往往都會陷入一陣情緒的低潮期,

久久無法恢復正常的生活。

 

如果是這樣的情況,

那麼這位舊男友就會變成心裡的惡魔,

不但讓人朝思慕想他的好,

甚至會拿下一任男友來和舊男友比較,

越比較越是忘不了他。

 

我覺得,「眼不見為淨」絕對是真理。

如果可以,

完全脫離與舊男友的聯繫,這是最快讓自己恢復的方法。

如果目前不行,

例如,是同學或同事,

那麼只好安慰自己當做是做善事,

將他放生去吧!

也當做是生活中的修行,給自己考驗。

 

總之,放平常心,別再去想他了!

執著在別人身上是最不智的舉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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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aji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